長樂法院:全省首份濕地司法保護令賦能打造濕地保護“三圈”
2025-04-23 17:45:41? ?來源:東南網長樂頻道 責任編輯:張碧芳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長樂4月21日訊(通訊員 陳嚇梅)4月17日,長樂法院召開閩江河口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司法保護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通報有關情況并發布全省首份《福建閩江河口國家濕地公園司法保護令》。長樂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蔡秀泉,審判委員會委員、生態庭庭長孫國富出席。福州中院、區檢察院、公安局,福州海警局長樂工作站,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潭頭鎮政府以及有關村委會等單位代表、部分媒體記者參加。 自2019年11月,長樂法院聯合福州中院設立閩江河口濕地生態司法保護基地及工作室以來,精準對標濕地生態保護司法需求,提供法律專業支持、訴前糾紛調解、司法建議等一攬子生態司法服務。兩級法院不定期選派干警到濕地開展法律知識交流,深入解析保護區管理處干部職工的業務難題和法律困惑。 在此基礎上,在打造多元共治格局方面,長樂法院聯合區檢察院、公安局在濕地公園分別設立自然生態保護巡回審判點、檢察公益訴訟線索受理點、森林警察大隊工作點,多次與濕地管理處聯合行動,共同制止非法捕撈、違法養殖、侵占河道等違法行為。在創新生態修復舉措方面,長樂法院積極探索涉生態公益訴訟調處、修復模式與濕地保護一體推進。鼓勵引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通過在濕地開展勞務代償等替代修復方式承擔生態修復責任,逐步實現刑事制裁、生態補償與濕地司法保護工作的有機銜接。在健全志愿服務隊伍方面,長樂法院組建志愿者工作隊,定期開展義務巡查、愛鳥護鳥、環境清潔、法律咨詢等活動。在基地內認種認養一片濕地松,分期分批科學管護,逐漸形成生態林區,至今已認種認養生態林800多平方米。 就今后長樂法院如何開展濕地生態司法保護工作發布會指出要打造濕地保護“三圈”。 一是強化司法保護整合力度,擴大濕地保護“朋友圈”。加強執法聯動,完善跨部門協作機制,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建立濕地生態環境保護“同盟軍”。針對周邊村民在灘涂上養殖海蟶,人為影響候鳥棲息、濕地生態等問題,擬就執法主體、程序、法律依據等問題組織各方座談會商,助推行政執法合法有序。 二是籌設森林生態保護基地,夯實濕地保護“生態圈”。閩江河口濕地西鄰長樂籌峰山,周邊區域森林生態景觀豐富。長樂法院將根據區政府對籌峰山旅游風景區(“一山五巖”)的規劃,籌備設立籌峰山森林生態司法保護基地,形成籌峰山和濕地公園聯動保護格局,擴大濕地保護輻射面,完善一體化保護體系。 三是助力古跡文化遺產保護,共建濕地保護“文旅圈”。濕地周邊的潭頭鎮二劉村是第5批省級歷史文化名村。該村有朱熹講學處晦翁巖“龍峰書院”、宋代年間的“云龍橋”、宋明古道及諸多古民居。長樂法院在生態司法保護“審判引領+古文化保護+自然保護”3.0版規劃中,擬將閩江河口濕地與周邊景區整合為生態旅游線路,共建濕地保護“文旅圈”。 會上,各單位就開展閩江河口濕地保護協作達成原則共識,并研討《關于福建閩江河口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征求意見稿)》。隨后,就濕地內的非法捕撈、非法狩獵、違法水產養殖等行為處置的執法主體、證據采集、線索移送、生態修復、生態補償等問題,與會單位人員深入進行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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